공지사항(일반대학원)
[一般大学院] 生命伦理委员会(IRB)审议事项指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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작성일: 2021-11-15 조회수: 1232 작성자: 一般大学院 |
【生命伦理委员会(IRB)审议事项指南】 根据大学院事项细则(第87条9项)需要提交生命伦理审核承认书(论文作者),阅读参考文件后论文作者在全州大学生命伦理委员会接受生命伦理委员会的审议。 生命委员会审议为事前审议,应在论文完成之前接受审议。 生命伦理委员会 审议 同意书发行 方法(论文作者)
-以人为对象进行物理介入(Intervention)的研究 -通过沟通或他人接触等相互作用(Interaction)进行的研究 -从人体收集、采集的组织•细胞•体液等人体组成物或从其直接分离的 2)*根据全州大学生命伦理委员会《生命伦理与安全相关法律》第10条及第15条规定,对本校以人类为对象的所有研究(论文)课题进行事前审议。 因此希望属于审议对象的研究对象必须事先接受审议,并注意不要因为审议而产生不利影响(限制研究劳务及R&D参与,中断或保留研究费支援等)。 **为接受审议必须提交的所有文件格式可在以下产学合作团网站里下载**
全州大学产学合作团网站(https://www.jj.ac.kr/sanhak/)→자료실(资料室)→서식함(格式箱)→在研究伦理中确认IRB和其相关的资料格式 全州大学 生命伦理委员会(☎063-220-2966)
(https://youtu.be/2SbUwQewabI) -材料提供:教育部·韩国研究财团指定CRE研究伦理信息中心(http://www.cre.or.kr/) |